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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上网将收信息服务费

收费采取包月制,每月上限为10元
2000-11-1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记者 赵文立从北京电信部门获悉,12月1日开始,全球通手机上网用户不仅要向中国移动缴纳通信费,还要向互联网内容服务商缴纳信息服务费。这些费用均由中国移动收取或代收。

中国移动和国内多家互联网内容服务商昨天在北京就手机上网等问题达成的合作计划确定:手机上网的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互联网内容服务商自定,收费上限为每月10元,收费方式采取包月制。双方对短信息平台各项功能和手机上网的收费进行了规范,这些功能包括:新闻、天气预报、电子邮件通知、在线交易以及下载音乐、图片等内容。用户可以向服务商预定,服务费由各服务商自定,但每条价格上限为2元。如采用包月制,每月上限为30元。用户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息仍按现行标准:每分钟0.1元。

合作计划还商定,中国移动向互联网内容服务商提供开放公平的接入服务,并以客户聚集者的身份架起服务商与用户之间的连接纽带。现有的WAP平台、短消息平台均可向各合作伙伴开放。全球通手机上网向中国移动交纳通信费是从10月21日开始实施的,收费标准是每分钟为0.15元,不另收移动电话基本通话费,也不区分漫游与非漫游。时长小于1分钟的不收费,每月使用量在200到500分钟内统一收费30元,超出500分钟的部分,仍按每分钟0.15元收取。

据了解,上述收费标准均为过渡性收费措施,明年5月份有关部门将实施正式的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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